关于开展2026年度金融领域课题研究成果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各咨询机构: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全区各单位和金融人才在经济金融领域研究资源,推出一批有深度、有见解、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切实为全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与优质智力服务,自治区党委金融办拟开展2026年度金融领域优秀课题研究成果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各金融机构积极组织金融领域课题研究,及时推荐报送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组织开展金融领域课题研究,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聚焦金融领域重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实用性研究,以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全区金融工作决策部署提供有力参考。申报课题应围绕参考方向(附件1)确定,可细化、延伸拓展,自主拟定题目。研究成果形式可以为研究报告、理论文章、实践经验等。课题研究要做到务实严谨、数据详实、问题准确、分析深入、研究务实,研究成果要有深度、有思想、有创新,具有较强专业性、指导性、应用性。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预选。为确保金融课题相关度和质量,请申报人于2026年6月10日前先行报送金融领域课题预选申请表(表样见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nx5056823@163.com),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将于2026年6月25日前向申报人反馈预选结果。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成果申报。请各单位于2026年9月4日前将预选通过后的课题研究成果报送至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东配楼C305室)。报送内容需包括:1.课题研究成果文本;2.金融领域课题研究成果评奖申请表(表样见附件3),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3.金融领域课题研究成果评奖评审书(表样见附件4);4.研究成果查重报告。
成果报送要求:需同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的纸质版1份与电子版,电子版每项成果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方式:姓名-成果名称-单位。
三、评审程序。自治区党委金融办拟于9月中下旬组织开展本年度全区金融领域优秀课题研究成果评审工作。经过初审、复审和专家评审程序后,根据评审综合得分确定获奖等次,并给予课题经费补助。
四、经费拨付及使用
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对本年度优秀金融课题研究成果给予经费奖励,一次性拨付至获奖课题报送单位。由各单位根据相关经费使用范围和财务管理规定,合规安排获奖课题研究成果的相关支出。
五、课题成果转化
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将本年度优秀课题研究成果汇编成册,分送自治区领导及有关单位,供决策参考。对研究分析透彻、实践价值突出、具备示范推广意义的优秀成果,通过专题推送、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媒体进行推介推广,切实把理论研究优势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实际效能,充分释放金融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与社会效应。
附件:
自治区党委金融办
2026年4月30日
(联系人:张维0951-636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