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宁夏六盘山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发表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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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宁夏六盘山小额贷款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宁地金管发〔2026〕29号
宁夏六盘山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股东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变更股东及转让股权事项:同意你公司原股东林振华持有的400万元,占20%股权。全部转让给其他4名股东,即其中5%股权以100万元转让给石学军,5%股权以100万元转让给刘大勇,5%股权以100万元转让给李玉良,5%股权以100万元转让给马杰。变更后股权结构为:石学军持有500万元,占25%股权;刘大勇持有500万元,占25%股权;李玉良持有500万元,占25%股权;马杰出持有500万,占25%股权。
请你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范操作运营。
请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