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宁夏振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的批复

发表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编辑录入: 来源: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宁夏振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公司住所的批复

宁地金管发〔2026〕25号


宁夏振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公司住所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住所由盐池县利源小区6号营业房变更为盐池县景泰元2-9号营业房。

你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范操作运营。

请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5月9日

主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工作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地址:自治区人民政府院内东配楼305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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