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终止宁夏灵武市联鑫乡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贷款经营资质的批复
发表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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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终止
宁夏灵武市联鑫乡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贷款经营资质的批复
宁地金管发〔2025〕35号
宁夏灵武市联鑫乡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终止宁夏灵武市联鑫乡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贷款经营资质的请示》收悉,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终止你公司小额贷款经营资质,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自批复印发之日起作废。
你公司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等相关手续。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2月4日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