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宁夏农垦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发表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编辑录入: 来源: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

宁夏农垦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宁地金管发〔202510


宁夏农垦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海金波变更为高辉。

你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宁政办发〔2016105号)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范操作运营。请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58


主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工作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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