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宁夏德瑞祥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发表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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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
宁夏德瑞祥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宁地金管发〔2024〕38号
宁夏德瑞祥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股权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我局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原股东丁辉将其所持有的400万元,占比4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原股东宁夏国亚运输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 宁夏长河实业有限公司出资550万元,占股55%;宁夏国亚运输有限公司出资450万元,占股45%。
请你公司接到批复后,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我局备案。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典当行监督管理指引(试行)》(宁地金监发〔2021〕47号)及《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典当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地金监发〔2021〕72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防控,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管。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8月31日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