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五家机构涉金融事项经营资质的公告
发表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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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取消五家机构涉金融事项经营资质的公告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金发〔2024〕8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以下五家机构涉金融事项经营资质:
1.取消宁夏农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宁夏农垦助贷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助贷业务经营资质。
2.取消银川市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从事融资信息登记经营资质(该机构已于2024年9月6日注销登记)。
3.取消宁夏嘉宝信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宁夏嘉宝信金融仓储有限公司)从事金融仓储业务经营资质。
4.取消宁夏佳奇石化实业有限公司从事金融仓储业务经营资质。
5.取消宁夏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从事股权登记等业务资质(该机构已于2024年12月11日注销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再开展相关涉金融事项业务。除已经进行注销的机构外,其他存续企业依旧可以依据现有经营范围依法从事各类常规经营事项。
特此公告。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