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17号提案答复的函
宁党金办函〔2024〕136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17号提案答复的函
栗育苗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对于推动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福祉、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和重大现实意义,是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一直以来,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保险行业发展,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协同宁夏金融监管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全力支持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目前,我区有保险法人机构1家,省级分公司24家,其中人寿保险机构13家,财产保险机构12家,包含养老保险、责任保险等专业保险机构。截至2023年末,各级保险分支机构490家,覆盖全区各县区和乡镇,总资产817.38亿元,保险从业人员2.56万人,为全区提供保险保障6.62万亿元,为全区提供保险赔款与给付94.94亿元。我区保险深度4.6%,位列全国第8位,保险密度3355.14元,位列全国第11位。行业发展平稳有序,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服务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功能作用日益凸显。
(一)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引导保险机构为民营、小微企业量身定制保险服务,丰富产品供给,2023年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为25家企业提供风险保障905万元,工程类、关税、诉讼保全等保证保险为6103家次提供风险保障22.24亿元。承保制造业企业1497家次,提供风险保障1191.88亿元;专属保险“园区保”“企惠保”满足各类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障需求,提供风险保障5439亿元,覆盖企业近2万家。绿色保险持续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公益林1330.25万亩,环责险承保企业14家,分别提供风险保障135.77亿元、4805万元。
(二)积极推动科技保险试点。印发《自治区科技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自治区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先行选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重大科研项目中断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关键研发人员人身保险五个试点险种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同时实施科技保险“双补”政策,对科技保险的投保企业按照保费支出的50%、年度最高20万元给予补助,对承保机构按照承保金额的5‰、年度最高20万元给予补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有44家企业投保科技保险,累计保额1.38亿元,自治区财政科技资金共对投保企业及承保机构给予206.68万元保费补贴,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积极支持乡村振兴建设。鼓励保险机构以农业保险等涉农保险为抓手,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为中心,全面助力守好“三农”基本盘,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持农业强国建设。2023年,全区农业保险为34.12万农户提供保险保障399.2亿元,重点保障了粮食安全,其中种植业保险承保各类作物2440.3万亩,养殖业保险承保大小牲畜1080万头(只),全年累计赔付11.34亿元,有力补偿了农户损失。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健康保”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累计为55.11万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提供保险保障469亿元。
(四)积极保障民生和社会治理。充分发挥责任保险风险补偿与社会管理功能作用,积极推动道路运输、校园安全、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电梯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责任保险发展,共计提供1万亿元的风险保障。银川市巨灾保险保障居民因地震、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风险共8亿元。大病保险覆盖全区494.83万城乡居民,提升费用报销比例近15个百分点。2023年银川市兴庆区烧烤店爆炸事故中,各保险机构累计赔付1700余万元,为事故善后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险支持。
(五)积极建设普惠产品体系。督导保险机构落实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要求,开发新市民专属保险服务平台、定制专属产品,为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群体提供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障50.81亿元。推出保费低廉、保障全面的普惠型“宁惠保”,以“社保+商保”融合的方式,打破传统健康险常规惯例,实现全民可保,为22.92万人提供风险保障。进一步优化女性专属健康保险保障责任,扩大承保覆盖面,实现女性健康保险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为19.18万女性提供风险保障。残疾人专属保险产品“圆梦护航保”,为20.68万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
(六)积极发展健康养老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各类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极推进健康保险发展,有效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2023年,商业健康保险在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多个领域提供风险保障5.43万亿元,累计赔付42.51万人次、11.12亿元。能提供长期年金领取责任的商业年金保险为69.63万人提供保险保障171.45亿元。推出老年人专属意外伤害保险,承保66.18万人。积极助力养老金融发展,落地开办10款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4款长期护理保险,在售13款人寿保险产品可以实现与长期护理责任转换。积极服务企业年金管理,为40家企业提供企业年金管理服务,丰富养老服务供给。
(七)积极补充基本医疗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治理,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实行政府主导制定政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我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服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监控医疗费用、资金测算和信息网络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有力促进形成了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共同支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自治区财政厅、卫健委联合印发实施了《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明确允许个人账户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购买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进一步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展以服务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健康保障需求为原则的健康保险业务,有力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充分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引导保险行业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以高质量的保险服务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强化党的领导。引导保险机构主动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业绩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和风险处置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持续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聚焦党的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引导保险机构强化党的基层建设,将保险行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改革优势、发展优势、专业优势、服务优势,为保险行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险服务。
(二)加大风险防范力度。引导保险机构强化风险预警防控,健全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有效识别和预警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等领域突出风险;紧盯省分机构异动风险,有效衔接风险早期纠正机制。强化政策协同、监管协同、央地协同,建立法人机构贴身监管机制,强化法人机构风险监测,压实公司实控人管理责任。督导各类保险机构建立风险防控内生机制并监督、指导其有效运行,遏制内生风险苗头。强化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管理,做好负面敏感舆情引导应对工作。
(三)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引导保险行业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为科技创新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长期资金和资本性资金支持,鼓励保险资金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服务民生保障,在养老健康方面,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积极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等健康保险,加大具有养老属性的保险产品推动力度,补齐第三支柱养老短板。鼓励保险机构推出符合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群体和老年人、儿童、女性等特定群体风险保障需求的普惠型保险产品。推动做好灾害事故保险服务工作。督促行业完善重大灾害事故快速应对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发事件,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做好查勘理赔工作,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救灾处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四)推动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保险行业数字化转型,研究探索线上“一站式”智能化投保、核保、理赔服务,进一步提升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行业转变理念,将更多资源投向事前防灾、事中减灾等环节,真正实现防灾减损。督促加强重点领域、区域、产业的风险研究,探索风险地图,帮助企业、行业、政府更好识别和管理风险。积极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提供更多保险业在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支持方面的保险保障方案,引导全社会提升风险管理意识。引导保险行业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消费者保险理念、素养,积极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行业协会开展宣传,及时总结保险服务成效,提炼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通过线上、线下媒体向公众开展宣传。
自治区党委金融办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