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6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宁党金办函〔2024〕133号
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
二次会议第36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民革宁夏区委会: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视和支持。
我办对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金融服务供给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提案”高度重视,通过查阅资料、调研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宁夏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区分行等部门就所提建议深入研究、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全区“一盘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积极推进全区涉农领域金融服务持续优化完善,在强化金融供给、创新产品服务、信息数据共享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金融资源供给不断优化
一是持续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主动走访调研农发行宁夏分行、农行宁夏分行、黄河农商行、人保财险、平安产险等主要涉农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情况,督促各机构结合实际,持续推动《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宁夏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三农”领域倾斜。截至目前,全区涉农贷款余额2773.79亿元,同比增长8.6%。
二是用足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主体支持力度,为涉农领域尤其是“六特”产业提供低成本、普惠性资金。截至上半年,全区再贷款再贴现余额263.98亿元,同比增长17.4%。
三是有力拓宽“三农”金融服务渠道。锚准金融机构网点空
白乡镇,合理谋划新增物理网点布局,力争做到“能建尽建”。积极推广宁夏银行、黄河银行等机构设立乡村金融服务站经验做法,鼓励金融机构在脱贫人口聚集或偏远乡镇增设“便民金融服务中心”“普惠金融服务站”等便民服务点,派驻“普惠金融联络员”“驻村金融官”等乡村金融服务团队,综合采用“物理网点+自助银行+便民服务点+网络金融+流动服务”金融服务模式,持续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目前,宁夏银行已在全区签订意向乡村振兴金服务站610家,正式启动运营39家。宁夏农商行系统已在全区194个乡镇2193个行政村建设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站、点)2930个,基础金融服务实现行政村一级全覆盖。
二、金融产品服务持续完善
一是不断丰富“三农”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深挖“三农”主体融资需求,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季节特征,优化金融产品服务,形成了以“熟人+担保+协会”的“信用帮扶小组”“银行+涉农企业+已脱贫户、边缘户+订单购销”等一系列特色化、差异化、专属化金融服务模式,为涉农主体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融资支持。推出“振兴贷”“富农贷”“活体质押贷”“百姓保”“铁杆庄稼保”等优质金融产品,有效满足农户合理融资需求。持续健全完善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推动银行机构形成敢贷、愿贷长效机制,进一步缓解银行机构放贷的“后顾之忧”。截至上半年末,全区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2.53%。保险机构推出肉牛、滩羊、葡萄等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30余种,脱贫地区现有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145个,同比增加28个。
二是有效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深入落实金融支持“六权”改革各项举措,积极赋能“六权”金融属性,切实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厚植生态“底色”,夯实资源“底座”。截至6月末,全区“六权”贷款余额45.52亿元,较年初增长4.32亿元。着力增强融资担保效能,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农支小主业,联合银行机构开展活体畜禽、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贷款业务,为养殖主体发展注入经营动力。截至6月末,全区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担保在保余额198.91亿元,占总在保余额的52.7%。
三是着力增强科技赋能效用。切实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作用,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特殊性,研究开发符合“三农”融资主体的风险模型,有效降低不良贷款率。强化供应链融资,以乳业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作质押,为供应原奶的养殖主体提供贷款支持。指导金融机构加强与第三方仓储物流监管公司及存货价值评估相关部门的沟通力度,探索开展存货质押融资。截至6月末,全区“六特”产业贷款余额666.71亿元,较年初增长39亿元,增速5.76%。
三、融资数据信息逐步开放
一是持续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压实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责任,逐步完善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有效发挥地方征信平台助力乡村振兴作用,重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归集和信用评价增量扩面。截至2024年6月末,宁夏地方征信平台已收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261家,累计促成融资1.54亿元。大力推进整村授信,指导银行机构加快推进以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为基础的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选择有产业基础,村支两委配合程度高的信用村,开展“小额度、广覆盖、纯信用”的授信服务,形成多层次、全覆盖、高效率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体系。截至目前,银行机构已对全区47.57万户农户完成整村授信信息采集和评级授信,授信金额达737.19亿元。
二是充分发挥融资服务平台作用。积极发挥宁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宁夏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既宁夏“信易贷”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宁夏站)等各类平台作用,持续完善平台融资服务功能,进一步推进与自治区相关部门数据信息的整合归集,帮助金融机构降低获取信息成本,提升对企业精准“画像”的能力。截至目前,宁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已对接47个厅局单位和平台,政务涉企数据3000余项,平台注册企业2.9万余家,入驻金融机构66家,上线金融产品157款,共发布融资需求152.04亿元,累计解决融资需求74.05亿元。宁夏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已归集纳税、水电气、不动产、科技研发、环评等14大类、37项信用信息3655万余条,在企业授权的情况下,平台可实时生成《企业信用信息记录表》供金融机构使用。
三是广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依托村级金融综合服务站管理员、驻村金融官等开展农户金融素养教育、反诈防骗宣传、金融知识进乡村等宣传活动,帮助更多农户知晓政策、了解政策、运用政策。着力培育“农民身边”金融知识宣讲员,将村级金融综合服务站管理员作为金融知识宣传网格员,定期对网格员进行系统性金融知识培训,随时随地向村民进行金融知识宣教。发挥“驻村金融官”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鼓励通过村委大喇叭、村级金融服务站、“农民知识讲习所”等平台开展“金融夜校”,切实让利民惠民政策传导到农民,进一步解决农民金融知识匮乏问题。指导各地市银行机构以“爱征信、惠民生、助发展”等为主题,进农村、入集市,向农户、个体摊贩讲解金融知识,引导“三农”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防范“征信修复”骗局,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征信权益保护意识和信用水平。
目前,我区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涉农公共信息开放不足、农户信用风险偏高、金融产品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还不能完全满足“三农”主体的融资需求和期望。
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下一步,我们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持续完善金融支持强农惠农富农制度,不断提升乡村全面振兴质效。
一是加强协同合作。积极发挥政策合力作用,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不断加大对“三农”主体的支持力度,有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二是加强信息共享。持续开展“三信”评定和农村地区信用建设工作。依托自治区现有平台,整合行业管理部门、非金融机构、司法、税务等有关部门涉企信息,通过向金融机构开放标准化数据和接口服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等方式,实现数据共享。整合优化县域涉农信息平台,完善涉农信息体系,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提供全面数据支撑。建立产业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信息直通车”,不定期推送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白名单,提高金企项目对接效率。
三是加强宣传推广。鼓励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教育,着力提升农村居民金融素养。积极开展反诈拒赌宣传,通过“普惠金融推进月”“普惠金融县乡专项活动”等走访对接活动,有力提高农村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纠纷调解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加快推进消费者金融健康建设,促进金融健康建设与金融教育、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有机结合。
及时将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三农”主体纳入征信“黑名单”,营造良好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贵委对我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关心和支持,期待能继续关注并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听取、虚心接受、持续改进。
以上答复,若有不到之处,请随时联系我办协调发展处。
特此致函。
自治区党委金融办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