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3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发表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编辑录入: 来源: 自治区党委金融办

宁党金办函〔2024132

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关于自治区政协

次会议13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王永平委员

感谢对我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重视和支持

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提案高度重视,通过查阅资料、调研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区分行等部门就所提建议深入研究、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为牵引,聚焦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全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努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贡献金融力量。

一、凝聚工作合力,协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宁夏区分行等部门推动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压实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责任,逐步完善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二是明确任务分工。牵头起草《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夏分工方案》,联合自治区多部门印发实施,明确提出“结合乡村治理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农户信用档案覆盖面和应用场景,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任务要求,持续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优化完善。三是深化银企合作。搭建信息对接平台,畅通银企沟通渠道。会同产业主管部门建立牛奶、肉牛、滩羊等“六新六特六优”重点产业融资对接机制,不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涉农重点项目和优质企业,降低金融机构获取信息成本,实现有效沟通对接。截至目前,已梳理汇总655家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并及时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

二、加强督促指导,持续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三信”评定工作。继续规范和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引导、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利用贴近农村一线优势,开发农户信用评价模型,建立、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方法体系,根据农村经济特点和评价结果信息反馈,帮助农户变信用为资产,不断提高农户信用评价的科学性、有效性。截至目前,银行机构已对全区47.57万户农户完成整村授信信息采集和评级授信,授信金额达737.19亿元。二是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选择有产业基础,村支两委配合程度高的信用村,开展小额度、广覆盖、纯信用的授信服务,着力提高授信转化率,形成多层次、全覆盖、高效率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全覆盖为目标,详细梳理辖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信息,督导银行机构对照名单逐户对接建档评级,确保能建尽建,能贷尽贷,有效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规模化种养殖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致富带头作用。三是大力开展信用重建工作。按照“包容培育、分类施策”原则,指导金融机构重点在固原、盐池等脱贫地区积极开展农户信用重建工作,分析失信农户不良信用记录产业原因,针对性开展分类指导,对于非主观恶意等原因导致的失信农户开展包容性信用救助,在清偿贷款本金后进行重新评级授信。

三、整合信息资源,充分发挥各类平台作用。

一是有效发挥地方征信平台作用引导企业征信机构发挥市场化、专业化作用,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应用,利用征信机制提高融资效率。截至6月末,宁夏地方征信平台已收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261 家,累计促成融资1.54亿元。二是逐步打通数据共享渠道。上半年,宁夏信易贷平台通过物理归集、接口调用等方式,归集纳税、水电气、不动产、科技研发、环评等14大类、37项信用信息3657万余条。全面升级宁夏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打通数据“各自为政”问题。联合中国银行宁夏分行,搭建“中银E农通—农经服务平台”,在贺兰县、利通区等地开展“大数据+农经”的现代化管理模式试点,全面融合农经各项业务,打破集体“三资”管理与宅基地改革、土地承包的“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三是着力提升“线上”融资效率。有力增强宁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效能,目前平台已对接47个厅局单位和平台,政务涉企数据3000余项,平台注册企业2.9万余家,入驻金融机构66家,上线金融产品157款,共发布融资需求152.04亿元,累计解决融资需求74.05亿元。

四、促进良性发展,营造良好融资环境。

一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指导宁夏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完善“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设立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由农担公司、县区政府按一定比例对农业信贷担保进行风险分担,建立可持续的补充机制,有效发挥担保增信作用。二是持续下沉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脱贫人口聚集或偏远乡镇增设便民金融服务中心”“普惠金融服务站等便民服务点,派驻普惠金融联络员”“驻村金融官等乡村金融服务团队,综合采用物理网点+自助银行+便民服务点+网络金融+流动服务金融服务模式,持续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目前,宁夏银行已在全区签订意向乡村振兴金服务站610正式启动运营39宁夏农商行系统已在全区194个乡镇2193个行政村建设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站、点)2930个,基础金融服务实现行政村一级全覆盖。三是不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普惠金融推进月”“普惠金融县乡专项活动宣传活动。指导各地市银行机构以“爱征信、惠民生、助发展”等为主题,进农村、入集市,向农户、个体摊贩讲解金融知识,引导“三农”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防范“征信修复”骗局,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征信权益保护意识和信用水平。引导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现场宣传等方式,依托村级金融综合服务站管理员、驻村金融官等开展农户金融素养教育、反诈防骗宣传、金融知识进乡村等宣传活动,帮助更多农户知晓政策、了解政策、运用政策,增强农户自身信用和防骗防诈意识,营造良好信用氛围。

目前,我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虽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公共信息开放不足、农户信用风险偏高、宣传推广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亟需进一步改进加强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下一步,我们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推进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乡村全面振兴质效。

一是积极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持续加强中央与地方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引导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促进征信管理与金融稳定、支付清算、以及支农再贷款等货币信贷政策相结合,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主体的信贷支持,特别是对信用良好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二是持续推动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持续开展“三信”评定和农村地区信用建设工作。依托自治区现有平台,整合行业管理部门、非金融机构、司法、税务等有关部门涉企信息,通过向金融机构开放标准化数据和接口服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等方式,实现数据共享。整合优化县域涉农信息平台,完善涉农信息体系,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提供全面数据支撑。建立产业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信息直通车,不定期推送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白名单,提高金企项目对接效率。

三是有力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推广。鼓励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教育,着力提升农村居民金融素养。积极开展反诈拒赌宣传,通过普惠金融推进月”“普惠金融县乡专项活动等走访对接活动,有力提高农村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纠纷调解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加快推进消费者金融健康建设,促进金融健康建设与金融教育、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有机结合。及时将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三农”主体纳入征信“黑名单”,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改善农村地区信用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对我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期待能继续关注并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听取、虚心接受、持续改进。

以上答复,若有不到之处,请随时联系我办协调发展处

特此致函

  自治区党委金融办

2024823


主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工作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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