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4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表时间: 2023年07月27日 编辑录入: 来源: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宁地金监函〔2023208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自治区

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442

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现就张莹提案者提出的《关于加强考试辅导机构行业监管杜绝退费难问题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党办〔201913号)文件规定,此项工作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内。

二、此项工作有权单位为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和宁夏银保监局,为协助贵厅做好相关工作,我局与2家有权单位联系对接,了解相关政策,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5号)文件要求,银行对考试辅导机构开立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准入方面,只要符合文件要求的没有限制,可以正常设立。

特此致函。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3619


主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工作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地址:自治区人民政府院内东配楼304、305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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