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5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宁地金监函〔2022〕256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05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现就马丽提案者提出的关于切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2021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立足我区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提早谋划,主动作为,积极出台金融服务政策,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顶层设计,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牵头起草了《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先后2次征求了自治区9个厅局、12家金融机构共100条意见建议,从八个方面提出了金融支持工作措施,推动金融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该文件已于2021年10月22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同时,我局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农办,研究出台2021年市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核细则,并组织开展相关考核评价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固原市申报全国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联合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多次深入固原市调研、赴山东省临沂市调研学习、积极与人总行金融研究所沟通、收集提炼典型案例,牵头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通过分组讨论、座谈研讨、3次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对23家单位提出的120余条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充分论证,吸收采纳并修改补充了95条意见。目前,《方案》已报人民银行总行研究局审议。
(三)加强督导调研,加大信贷投放和精准支持。多次深入乡村、涉农基层网点开展督导调研工作,组织开展金融支持红寺堡区建设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活动,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三农”金融支持,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政策要求,持续提高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获贷率,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应贷尽贷。截至5月末,全区涉农贷款2790.54亿元、同比增长13.1%,新增146.39亿元、是上年同期增量的1.5倍。全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余额57亿元,1-5月份累计发放贷款17.10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42.22%,贷款覆盖率为54.12%,已脱贫户、边缘户总户数18.63万户。
(四)加强工具组合,提供特色产品和金融服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建设,打好“财政+银行+基金+保险+担保”组合拳,积极为涉农产业提供特色化、全方位金融产品和服务。黄河农商行设立春耕支农金融服务专柜,畅通绿色通道,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邮政储蓄银行中卫分行与中卫市农业农村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发展;建设银行宁夏分行依托跨境撮合平台,帮助宁夏沃福百瑞枸杞有限公司与中欧班列货运代理签署《合作备忘录》;宁夏农信担保公司与区内14家银行签订批量授信业务160.8亿元,推行“白名单”批量审核制度,融资担保费率降为0.5%以下,截至5月末,全区61家融资担保机构“三农”在保余额91.3亿元,在保户数53237户;大地保险创新开展“保险+期货”业务,以原州区黄铎堡镇为试点覆盖当地农民约1万吨的玉米产量,实现保险覆盖玉米种植面积 2.13 万亩,保障了1535 户玉米种植贫困户的销售价格波动风险;人保财险、平安财险等5家保险机构试点开展政策性枸杞、葡萄、水稻、玉米等新型农业保险产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加快协调推进固原市试验区申报和创建各项工作,确保申报工作获批、试验区建设取得实效。落实落细《关于金融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更加有效整合银行、保险、担保、直接融资等各方金融资源,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打造上下游产业链通畅的特色产业体系,构建覆盖融资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力争涉农贷款持续增长。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6月22日
256号函(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5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