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金融办 金融工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交流会

发表时间: 2024年05月28日 编辑录入: 来源: 自治区党委金融办

5月24日,自治区党委金融办 金融工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交流会。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常务副主任、金融工委常务副书记王小成主持会议并讲话,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习近平关于金融工作论述摘编》部分内容。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副主任、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丁博韬,派出金融纪检监察工委书记马学光,以及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等6名同志分别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总结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进展、新成效,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条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党纪学习教育是今年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持续引导和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会议要求,要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特别是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联系发生在身边和现实中的违纪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让每位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用党纪党规规范个人日常言行、校正思想和行动,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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