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正风肃纪加强政治建设情况通报会暨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考核评议会

发表时间: 2019年01月09日 编辑录入: 来源:

2018年12月13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正风肃纪加强政治建设情况通报会暨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考核评议会,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曹屹立同志主持,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巡视员及全体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听取了局机关党委关于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的通报、机关党委及机关纪委2018年度工作汇报。局机关各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及青工委主任进行了年终述职述廉,并开展考核评议及现场打分。会议对2019年我局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政治建设是新时代党建工作统领一切的“纲”与“魂”,是关键的关键,根本的根本,要充分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和党支部学习主体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政令畅通无阻、党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能够落地生根。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三强九严”工程为抓手,在2018年机关党建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深化党建工作督查,将整顿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从严整治共产党员信仰宗教等重点任务纳入党建督查清单,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建立支部工作随机抽查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意见书并限期督促其整改,对整改不利的进行问责,倒逼各项制度有效落实。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治区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等要求,强化“两个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若干规定及我局“十严禁”要求,立“明规矩”、破“潜规则”。紧盯问题多发领域,严肃查处各种“四风”问题,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通报,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局党组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各项规定有效落实。
  会议要求,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及区直工委指导下,以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平台,以“三强九严”工程为抓手,严格规范党的基本制度和基础工作的基础上,从理论学习、阵地建设、主题党日等方面,持续抓好局机关党建工作,激发党建工作活力,为做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发挥服务保证作用,打造过硬党员队伍,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版权所有: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运营维护: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地址:自治区人民政府院内东配楼304、305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0000043 宁ICP备13001332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