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民间借贷登记机构法律实务操作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培训班开讲
为提高区内金融监管部门依法监管能力,增强民间借贷登记机构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合规经营能力,提升民间借贷机构实务操作水平,妥善防范和化解各类民间借贷融资法律风险。9月3日,由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举办的全区民间借贷登记机构法律实务操作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培训班开讲。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刘正虎作开班动员讲话,五市金融局、各有关县(市、区)金融局(办)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各民间借贷登记机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等参加培训。
培训班特邀原银川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现上海市海华永泰(银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万淑君、银川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金融大队大队长王磊,对《民法典》实施后“民间借贷登记机构法律实务操作、法律条文变化、涉法涉诉案件审理、如何规避法律风险、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及经济金融刑事案件中民间借贷融资案例和实务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讲解。培训现场气氛热烈,培训老师采取专题讲座和现场教学、案例分享相结合的方式,与参加培训人员现场互动交流、答疑释惑。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刘正虎强调, 民间借贷登记机构作为多层次信贷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了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在缓解小微企业和居民个人融资难的同时,粗放、无序的经营问题仍然存在。区内金融监管部门要提升监管能力,强化“穿透式”监管思路,引导民间借贷登记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各民间借贷登记机构要明确民间借贷“新红线”, 规范经营形式、业务操作,疏通投融资渠道,引导民间资金有序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