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金融工作局2017年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发表时间: 2017年12月06日 编辑录入: 来源: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9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宁府法〔2017〕16号)要求,自治区金融工作局按时完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在往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按照宁政办发〔2017〕91号和宁府法〔2017〕16号文件要求,对自治区金融办成立以来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和金融局(办)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台账,摸清了规范性文件底数。并对梳理出的规范性文件,对照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依据提出清理意见。

    总体来看,自治区金融工作局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的或自主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执行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关于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制发等有关要求。下一步,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将进一步完善制发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备、备案审查、清理、后评估等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依规合制。

主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工作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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