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着力健全制度规范、加强平台建设,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发挥了以公开促发展、优服务、强监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围绕主责主业,扎实做好主动公开。聚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年活动40条、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1条、金融支持外资三年外贸五年倍增计划13条、绿色金融15条、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及相关促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政策措施,通过线上线下双向发力,持续推动地方金融政策直达“零距离”。线上,推进决策一站集成化公开,先后发布征求意见、决策内容公开、执行情况公示等相关信息50余条,实时公示公告地方金融组织许可、注销、变更等情况,方便群众及时查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创30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自媒体视频和flash动画短视频;组织线上培训,开展金融安全、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高校巡展,发布原创作品6000余个,全网点击量超1182万次,互动宣传覆盖530万人(次)。线下,组织全区27个市、县(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吸引超万名群众参与,持续开展“七进”巡回宣讲20余场次;全区1000余台楼宇液晶显示屏、1500台公交、BRT车载电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定制化宣传,先后刊登户外海报、展板2250份,电子显示屏、公共交通广告、楼宇电梯广告320万次,传单手册、赠品等12万份。
二是突出重点工作,加强热点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公开。巩固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成果,发布《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目录》,用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制度规定。财政预决算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置“预决算公开”栏目,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要求,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集中统一公开财政拨款收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度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等部门预决算情况及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自评情况。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公开承办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4件,答复满意率达到100%。除不宜公开的建议、提案外,其余均在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网上办事服务公开。面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突出强调热线渠道建设,通过“一门”“一网”“一线”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渠道。全年受理并办结政务服务事项153件,全部通过全区统一综合受理平台在线办理,全程网办率达到100%。开展政府开放日。邀请专家、学者、记者、职工、社区工作者等市民代表30人参观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企业文化馆、95518客户服务中心、理赔服务大厅等,聚焦公众保险知识盲点,以案说险和消费风险提示等开展“沉浸式”体验。
三是拓宽宣传渠道,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先后与新华社、人民网、宁夏电视台、宁夏日报等区内外主流新闻媒体强化对接联系,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多篇稿件阅读量百万人次。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矩阵传播影响力,打造地方金融网络宣传品牌,先后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3000余条,订阅数超1.5万,推动单篇文章阅读量达到“10万+”。“宁夏金融工作”微信公众号先后设置“党纪学习教育”“防范非法集资点点通”“数读银行保险业”等专栏,紧追热点、加强策划、提升“网感”,不断增强金融新闻的可读性和亲和力。宁夏处非平台精心策划主题,设置案例警示、视频解读、风险提示、防骗宝典、以案释法等栏目,通过情景短剧、H5、一图读懂、动漫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及时发布政务资讯千余篇。企业融资平台注册企业21.56万户,新增企业19.16万户;入驻金融机构67家,全区主要金融机构全部入驻;上线金融产品175款,发布融资需求343.72亿元,累计解决融资需求217.40亿元,新增167.91亿元,同比增长339.28%。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着眼依法便民,规范答复文书格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件,已按规定办结。强化“领导信箱”、“政务咨询”、“问卷调查”栏目留言协同办理,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平台提高答复规范化、智能化水平,累计办结443件。
(三)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流程,做好内容接收、筛选、编辑、发布等工作。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对所有信息先审后发,重点稿件反复核校,严格杜绝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敏感信息、严重表述错误、违规外链等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推动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取得实效,逐项梳理排查全办各类网站、小程序、视频号、微信等平台,规范微信群、qq群管理和信息传导途径,先后2次精简整合账号平台。强化重要节点网络阵地安全检查和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处置网站内容、网络技术、数据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和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泄露等工作。安排专人定期梳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处理网民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网站问题。目前,未收到群众反映网站内容发布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中心工作,围绕关键时点、敏感事件、重要政策出台,加强涉金融领域网络舆情发现和线下问题核查反馈处置工作,引入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舆情监测平台,对700余家主流平面媒体和300余家大型网站进行重点监测。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平稳可控,无重大舆情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21 | 3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有效改进。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化提升。认真组织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办法,注重公开风险研判分析,完善法律顾问会商机制,研究细化主动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政策解读、舆情监测处置等重点工作,定期对政务公开平台运行、内容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适情开展专项排查整改和评估,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提升重大政策、重要文件的发布效率和解读质量,进一步扩展公开内容,对重要政策制定背景、实施范围、重点内容、法律依据等进行全方位公开解读,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生动案例、客观数据、直观图表等方式,多运用“一图读懂”、音视频趣味解说等新媒体产品载体,增强解读回应的可读性。三是规范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深化内容生产,完善编、审、签、发流程,形成“统一策划、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分发”的政务信息内容生产体系。依托主流媒体优势,提高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
2024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各项重点工作有序进行,但还存在政策解读手段与渠道相对比较单一,多以图文形式、视频动漫解读为主,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场次偏少。新媒体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有待优化,信息发布的协同性还不够,需要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数据贯通、融合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