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 2021年01月28日 编辑录入: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发布。本报告由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办公室汇总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http://jrjgj.nx.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邮编:750001,电话:0951-6363411;传真:0951-636341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2号)要求,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年初,及时召开局务会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具体措施和责任处室。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效能目标考核,列入局督查办清单,强化日常监督。把加强政务公开列为全局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邀请区内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并选派人员参加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有效提升了参培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加强载体建设,提升公开保障能力。把加强政务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大人力、物力、技术等投入,努力推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达标升级、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支撑保障能力。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势,围绕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便民服务等重点功能,着力提升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主动向“中国政府网”和“中国·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看齐,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同时对技术支撑、内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了提升。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实时转发国务院、一行两会及相关部委文件、信息及政策法规,关注全区金融系统落实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今年以来,门户网站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共150余条,共发布信息1639余条。二是加强政务微信公众号应用。适应网络传播特点,积极打造政务新媒体集群平台,将政务微信平台“宁夏金融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阵地之一,坚持每日更新,发布内容以国家、自治区金融政策、区内外金融工作动态、现代金融知识为主。“宁夏金融工作”已成为自治区金融业内的热门微信公众号。截至2020年12月,本年度发布信息200余次,共发布信息1135余条,关注人数1.2万余人。三是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局党组研究确定了新闻发言人,积极参加新闻发言人培训,并进一步明确了新闻发言人的职责,围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社会关切点、舆情热点,增加新闻发布频次,提高新闻发布的及时性、贴近性。

   (三)加强政策解读,促进政策落地。坚持把加强政策解读作为取得社会理解支持、促进政策落地生效、推动政府有效施政的重要手段,不断完善解读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策解读水平,细化政策解读范围、解读主体、解读程序、解读形式,坚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在文件公布前,积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在文件公布时,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在文件执行过程中,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不断增强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并将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出台金融扶持政策编制成“一码通晓”二维码,放在局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提高知晓度和监督力,坚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时,联合相关单位及时开展问卷调查,门户网站发布二维码,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融资需求。

   (四)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机构改革相关单位职能调整,对4个主项22个子项51个业务办理项构成的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逐条进行梳理,合理划转调整事项,并与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进行比对,规范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补缺报增,相互补充,“不见面,马上办”审批事项占所有审批事项的70.59%。编制事项实施清单,同步录入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为实现全区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奠定基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为实现“疫情防控有力”和“群众办事不误”的双重目标,积极将2项办理项目接入“我的宁夏APP”进行手机客户端办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受理企业投诉、网上咨询答复、“12345”政务热线转接解答等38件,均办结。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权利。严把信息发布关口,突出抓好公开发布文件、政务信息保密审查、敏感信息筛查,认真按照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办整改通报要求,对照第三方实时监测信息发布情况,清理问题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安全。及时更新《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2020年普法“四清单一办法”的通知》等权责清单。动态更新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介绍、局领导简介及职能目录,在门户网站上公布热线电话号码4个,均保持畅通。设置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发布《2020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表》《2020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本级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等预决算信息。设置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动态更新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及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的答复函,11件人大建议,26件政协提案答复全部上网。坚持源头管理,逐级建立公文审核发布流程,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中增加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202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更新150余条,收到信息公开网上申请17件,均按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4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1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3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551.1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 会公 益

组织

法 律

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9

 

 

 

 

 

6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

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危及“ 三安全

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

事务信息

6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0

 

 

 

 

 

10

7.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26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2

 

 

 

 

 

12

3.补正后申请内

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

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

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

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6

 

 

 

 

 

6

(七)总计

69

 

 

 

 

 

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27

 

4

 

31

 

 

 

 

 

2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已逐渐规范化、严格化,但依然存在诸如已公开的信息不够全面系统,信息量不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

   (一)加强学习,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位置,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建立健全局内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配齐配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两微一端”运维等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突出重点,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有关要求,更加完善门户网站、“宁夏金融工作”公众微信平台等信息基础平台,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调查征集、互动留言等栏目功能,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工作,对重大的决策实施听证,对重要事项进行公示,对重点工作进行通报,把政务公开落实到各项日常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健全制度,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及各项保障措施,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全力推动宁夏金融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主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工作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地址:自治区人民政府院内东配楼304、305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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