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宁政办发〔2021〕94号)(以下简称《规划》)。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对《规划》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及过程
本《规划》是列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序列的专项规划之一。《规划》的编制坚持贯彻国家战略与自治区实际相结合、全面融合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支持相结合、任务落实与项目支撑相结合,积极与中央驻宁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细化和延伸《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有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深入各地级市、部门(单位)、园区和企业走访调研,并积极衔接相关专项规划,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多次采取书面、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和相关金融机构意见建议,邀请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专家进行了咨询论证并经司法厅进行了合法性审查。9月3日,陈春平副主席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结合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题会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11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划》。
二、《规划》编制思路和特点
《规划》坚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学习借鉴发达省区金融改革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立足我区实际,在新起点上构建宁夏金融有力有效支持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蓝图。
一是服务发展大局,全力支持先行区建设。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作为重大使命,将支持自治区九个重点产业作为重要抓手,将金融对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的支撑作用放在首要位置,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设置任务指标。坚持市场化发展理念,统筹兼顾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等因素,综合考虑我区短期和中长期目标及金融市场发展变化,在任务指标设置上做了深入研究和反复测算,确保各项指标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
三是突出保障重点,构建金融服务新格局。建立健全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发挥宁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和“两中心一委员会”作用,持续加大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推动融资“扩面增量降价”。
四是深化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新模式。坚持改革创新贯穿服务实体经济全过程,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优化跨境融资服务,促进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健全完善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巩固深化惠普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支持固原市申报创建国家级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红寺堡区建设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
五是高效协同联动,坚守金融风险底线。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持续加强区域金融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地方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畅通机制、明确职责、协同联动。实施地方金融监管与发展“3682”计划,依托宁夏地方金融监管和服务智能化平台强化风险监测防控,积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确保区域金融安全稳定。
三、《规划》主体框架及内容
《规划》包括4个部分,分别为发展回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第一章主要回顾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我区金融业发展取得的成效,分析“十四五”期间面临的形势以及新的机遇和挑战。
第二章主要阐述“十四五”时期我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第三章是《规划》的核心内容,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五个方面、21条主要任务。
第四章提出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加强规划的实施保障、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