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藏在服装店里的“理财局”!老板组“月零会”吸金百万终获刑
发表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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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防非打非办
以服装店为日常经营掩护,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熟人圈层渗透,吸引周边居民参与其组织的所谓“月零会”集资活动……这种看似基于熟人信任的“小范围”资金募集,实际上是郑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典型缩影,其行为不仅扰乱金融秩序,更直接造成了参与者超过百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
案例详情
郑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在其经营的服装店内,吸引社会不特定人群参与“月零会”集资,非法吸收存款共130.86万元,给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4万余元。2024年3月,郑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榕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鉴于郑某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其退赔集资参与人共124万余元。
案件警示
警惕以高息回报为诱饵的非法集资活动。此类行为往往以各种名目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实则扰乱金融秩序,最终可能导致参与者损失惨重。请牢记:投资理财应选择正规渠道,对任何“保本高收益”的宣传保持审慎,远离未经批准的集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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