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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关于组织开展 2022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 意见建议的函(进行中)

发表时间: 2021年12月01日 编辑录入: 来源: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电力市场实际,拟定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现向各市场主体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建议于12月2日17:00前反馈至我委邮箱,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杨阳  18009511915

李强  13629572657

电子邮箱:nxjjyx@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