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12条措施探索使用农业转型金融标准
为探索使用农业转型金融标准,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联合青海省委金融办、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青海省农业转型金融标准使用工作方案。该方案聚焦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四个领域转型发展,从建立农业转型金融项目库、创新农业转型信贷产品、探索制定转型规划等方面提出12条具体措施,引导全省金融机构对标农业转型金融标准,加大农业转型支持力度,为加快全省农业绿色低碳转型贡献金融力量。
该方案提出,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稳步有序使用农业转型金融标准,逐步构建农业转型金融服务体系,更好服务全省农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
该方案明确,强化数字赋能转型金融实践,推动农业企业建立碳账户,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农牧业数字平台,深化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服务,创新碳账户金融应用场景,提升农业转型金融服务质效;创新农业转型信贷产品体系,探索农业转型金融支持路径,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开发碳汇权益质押贷款、水域滩涂养殖权抵押贷款、绿色食品及有机农产品认证证书相关贷款,盘活生物活体、养殖设施等农业农村资产资源,有效满足农业转型经营主体融资需求;拓宽农业转型融资渠道,鼓励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低碳转型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引导保险机构创新碳排放挂钩保险产品,开展绿色指数保险试点,构建市场化、多元化农业转型金融服务模式;加强风险监测管理,指导金融机构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开展转型金融信息披露,探索构建多元化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发展碳盘查、碳核算、碳核查等第三方服务机构,防范转型金融业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