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货”模式助力乡村振兴

发表时间: 2022年12月14日 编辑录入: 来源: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保险+期货”作为创新型的农业风险管理模式,已连续7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经过多年发展,逐渐形成了覆盖多种农产品的产品谱系。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如何发挥“保险 + 期货”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防范农业风险和金融风险的积极作用,值得深入研究。

“保险+期货”这一金融支农创新模式发端于国家推行的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改革之初,目的是有效控制和分散农产品价格风险,解决多重农业风险加剧的问题,保障农户的收益。其运行机制为,保险公司以期货市场提供的期货合约为标的,设计保险产品来确定保险理赔额,并利用期货市场工具转嫁保险赔付风险。

“保险+期货”试点参与主体始终坚守服务“三农”的初心,逐渐扩大服务范围和规模,创新和优化项目模式,进一步促使农业保险和期货成为服务“三农”的有效“帮手”。但是现阶段依然存在很多问题。第一,期货和现货价格偏离带来基差风险。第二,期货市场发展不完善,交易品种和容量有限。第三,参与机构过多导致违约风险过度累积。第四,跨行业融合创新加大监管难度。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对已有模式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提出解决方案和对策建议,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专业优势,形成保险、期货、农户的风险利益更加均衡的运行模式,让广大农民能实实在在地看到这项业务带来的好处。

一是完善期货市场和保险市场,加强业务和模式创新。在农产品产业链上,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与农业企业对风险管理的需求不同,且在不同生产阶段面临不同的风险。对此,保险公司首先应积极联合商品交易所设计保险产品,为处于不同生产阶段的不同经营主体提供相应的保险产品,并且合理确定赔偿标准。简化产品设计,便于经营主体直观地观察价格波动,以便进行风险管理。“保险+期货”主要通过场外期权进行风险对冲,期货市场应适时推出新型农产品金融衍生品填补空白,大力开发场内期权交易,完善已有品种的交易规则设计,为保险公司提供更加活跃的风险管理渠道,构建较为完善的“保险+期货”产品链条。可考虑将“保险+期货”模式引入碳排放权交易中,全面提升绿色金融发展水平。

二是推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引入多元交易主体。从全球来看,期货市场具有定价中心的地位,每个风险管理主体均可直接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为提高“保险+期货”模式的定价效率和运行效果,应提升我国期货市场在全球的定价话语权。一方面,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投资码头和仓库等物流设施,进而为境外设立交割仓库提供重要保障;另一方面,进一步引入境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培育更多的合格投资者,拓展农产品期货市场深度,使境内外期货价格趋向一致,抑制境内期货市场的过度投机倾向,提高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影响力,逐渐形成全球定价中心。

三是健全跨业合作监管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合规经营。从监管层面看,要引导金融机构合规经营,保障“保险+期货”项目的可持续性。一方面,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和配套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监管体系,防范各类风险尤其是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建立“保险+期货”模式运行数据的互联网交互平台,实现保单和期货合约要素、流程的线上查阅,不断完善流程规则、市场结构,为试点的可持续性运行和推广提供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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