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惕以稳定币等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发表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编辑录入: 来源: 管理三处


近期,以稳定币、数字藏品、RWA(现实世界资产通证化)等为代表的相关概念受到市场广泛关注。一些不法机构假借“金融创新”“数字货币”“数字资产”“区块链技术”等名义,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承诺高额回报,诱导社会公众参与交易炒作,极易异化为非法金融活动,滋生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公众合法利益,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宁夏回族自治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示您:此类不法机构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不具有公开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稳定币并不是投资或投机的工具。

若发现相关机构以投资稳定币等名义从事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向各地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牵头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将根据举报线索予以核实,依法打击处置,并依据规定对线索举报人予以奖励。


主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工作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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