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出借银行卡 两男子网上贷款不成反帮骗子被处罚

发表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编辑录入: 来源: 宁夏日报客户端

平罗县38岁的男子杨某某和石嘴山市惠农区23岁的男子哈某某网上贷款不成反帮骗子,6月4日,2人因为非法出借银行账户受到处罚,杨某某受到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哈某某则受到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并处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6月3日10时许,平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向平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移交“断卡”线索,线索显示杨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民警随即对违法嫌疑人杨某某进行立案调查并查明了其违法事实。原来,6月1日凌晨,急于在网上办理贷款的杨某某在朋友的推荐下,在快手上与1名贷款公司的“客服”进行线上联系,后在平罗县城关镇某小区东门与2名贷款公司“业务员”见面。2人告诉他需刷一定额度的银行卡流水才能贷款,杨某某便将自己名下的1张银行卡借给骗子,骗子利用他提供的银行卡实施电信诈骗资金转账活动,涉案金额1.5万多元。当日10时许,骗子在转走了9500元后,发现其余6625元无法转走,提出让杨某某协助在自动柜员机上提现,杨某某提现时才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因为涉嫌诈骗被冻结。

无独有偶。6月4日9时许,平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向城关派出所移送“断卡”线索,线索显示哈某某将自己名下的1张银行出借他人,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其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民警通过询问调查,查明了哈某某的违法事实。原来,5月12日,在平罗县城关镇某居民小区,急于贷款1万元的哈某某在快手上看到网贷的信息,便与“客服”联系;“客服”告诉他需要刷流水,他便将自己名下的1张银行卡、居民身份证拍照等信息发给了“客服”。后骗子利用他提供的银行卡先后转入11200元,后转走99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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