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虚假投资理财的风险提示

发表时间: 2023年12月06日 编辑录入: 来源: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财富管理”“财富投资管理”等字样。

我国实行金融业务特许经营制度,任何机构未经有权部门批准不得开展发行代销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咨询等金融业务。近年来,全国部分省区发现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含有“财富管理”“财富投资管理”等字样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不持有金融许可证,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但违规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代销私募基金、公募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消费者应培养科学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不追求“保本高息”“专家保证”的理财产品,不轻信来路不明的“小道消息”,不贪图“一时便宜”因小失大,切忌侥幸心理、赌博心态。消费者在选择投资渠道时,请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及选择持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许可或备案的合法机构,并切实增强辨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类非法集资活动,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发现有机构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请及时向所在地相关部门举报。


主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工作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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