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吴忠市分行:扎实推进“三年行动”有效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
近日,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涉职务犯罪洗钱案件,被告人因掩饰、隐瞒职务犯罪所得来源和性质的洗钱行为,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该案件的成功宣判,标志着吴忠市辖区“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为这场多方协同推进的攻坚战役画上了圆满的句点。
自“三年行动”启动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吴忠市分行坚持“打防并举、以打为主、以防为本”,充分履行反洗钱管理工作职责,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协同监管”的反洗钱工作机制,成立吴忠辖区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多部门构建“监管+司法”协同打击体系,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研判、共享情报信息、规范线索移送等方式,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形成“人民银行牵头协调,司法机关强力打击”的工作格局,凝聚打击合力,确保对洗钱犯罪的全链条打击。三年多来,累计开展案件会商30余次,共享案件线索16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洗钱罪宣判6起。
在“三年行动”推进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吴忠市分行聚焦职务犯罪、非法集资、涉黑涉恶、涉毒等洗钱高发领域,强化对辖区金融机构的监管指导,推动金融机构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完善客户尽职调查、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核心环节流程。累计开展现场检查5次,监管走访35家,约见谈话3家,责令整改问题153项,督促金融机构切实履行反洗钱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从源头上防范洗钱风险。同时,通过搭建同业交流平台、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重点强化对大额交易、可疑交易的监测预警,对“可疑交易零报告”等异常情况保持严监管态势,指导金融机构累计报送重点可疑交易报告18份,有效发挥金融情报信息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金融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只有将监管要求切实转化为金融机构的内在动力和行动自觉,才能真正筑牢反洗钱根基。“三年行动”实施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吴忠市分行深化培训指导,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及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辖区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专题培训8次,覆盖银行、保险、证券行业不同层级、不同条线人员,通过解读政策、剖析案例、传授方法,实现精准滴灌。为提升社会公众反洗钱意识,从根本上遏制洗钱犯罪滋生,通过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广覆盖的反洗钱宣传教育活动;线下指导金融机构发挥点多面广的优势,开展反洗钱知识“五进”宣传活动280余场,覆盖群众15万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解读6期,阅读量超过10万次,开展网络直播宣传活动吸引2.4万人次在线观看,点赞量突破19.7万,实现了“1+1>2”的普法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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