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支部党建考核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区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做好2016年机关党建考核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宁直党通字〔2016〕41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和服务型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16年12月7日。
二、考评内容
根据《自治区金融工作局机关服务型党组织评星定级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宁金机党发〔2016〕27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如下:
(一)年度服务项目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年度服务项目完成情况、党支部“四个清单”落实情况、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
(二)基础评价指标。主要考核组织设置、工作制度、台帐管理、组织生活等党支部基础工作。
(三)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主要考核《2016年机关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落实等情况。
三、考评方式
(一)支部自评。各党支部对照《考核办法》及其附件进行自查,重点围绕责任是否落实、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等,客观地对年度党建工作和星级基层党支部进行自我评定。自查报告及《自治区金融工作服务型党组织评星定级自评表》于2016年12月7日前报局机关党委。
(二)查阅资料。查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信息、党费收缴、党员学习教育等台帐资料,看有无落实区直机关党工委、局机关党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的记录和相关资料。
(三)党员测评。支部全体党员(不含挂职、借调)对支部建设特别是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进行评价,填写相关测评表。
四、组织实施
局机关服务型党组织评星定级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负责本次考核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协调、结果汇总等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考核评定与正常业务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处(室)年度机关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精心组织。各支部要做好考核评定相关准备工作,确定在规定的时间报送自查报告和相关表格。
(三)区分层次。在自评、互评工作中,应注意拉开一定的评分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