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我区出台实施细则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合力
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试行)》,旨在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介绍,“三管三必须”被写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后,我区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制度,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行了积极探索。但从当前我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看,还存在个别行业责任链条压得不实、安全监管边界不清、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管理存在盲区等问题。
《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坚持责权统一,坚持“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属地监管为主的监督管理体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坚持“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为细化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新兴行业领域监管职责,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提供了解决途径。
《实施细则》坚持精准定位,科学界定综合监管职责。其中,应急管理部门承担自治区安委会日常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地级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制定修订、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和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行业管理之间的关系,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合力。
《实施细则》依法依规,进一步细化我区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明确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明确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并首次规定行业监管、行业管理部门对本行业领域事故安全防范负第一责任。
《实施细则》坚持全面覆盖,清单化明确责任分工,对全区57个单位逐一列出298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其中,新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等党委工作部门,自治区民委(宗教局)、退役军人事务厅等政府组成部门,银川海关、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宁夏局等中央驻宁单位共19个部门(单位)职责;对商业综合体、环保设施安全、特种设备目录外的小型娱乐设施、电气焊动火作业、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领域细化明确了责任部门。
针对一些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问题,因没有上位法规定,部门“三定”也没有明确,《实施细则》借鉴学习外地经验做法,坚持“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的原则,首次明确了医养结合机构、休闲农业、休闲渔业、农家乐、密室逃脱、剧本杀、医疗美容机构、托育服务机构等新兴行业领域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做到及时防范化解新业态、新模式产生的新风险、新隐患,织密“头有人牵、事有人干、责有人担”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确保安全生产要素全过程各环节“扣紧链”“不掉链”,消除安全监管盲区、空白和漏点,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责、知责、担责、尽责,齐抓共管,共同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