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金融办举办全区金融业务知识与行政执法技能提升暨“民法典宣传月”专题培训班

发表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编辑录入: 来源: 自治区党委金融办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我区地方金融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5月30日至31日,自治区党委金融办举办全区金融业务知识与行政执法技能暨“民法典宣传月”专题培训班,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及派出金融纪检监察工委人员,银川市委金融办,各市、县(区)财政局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近百人参加培训。


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副主任陆芳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她指出,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也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安全的重要手段。推进更高水平金融法治建设,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金融领域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技能,履行好金融法治建设规范化,有着非常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此次培训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通知要求,推动自治区党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聚焦金融领域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提高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金融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水平,为我区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培训班通过“现场讲授+交流研讨”的方式开展,培训内容包含监管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两个方面。邀请了具有丰富执法实践和从业经验的司法、法院、公安、监管机构和执业律师进行授课,详细解读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法律制度、实施程序、典型案例,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的法律风险防范等,力求达到参训人员熟悉本行业本领域专业法律知识和执法规范,提升办案能力、政策法规运用能力、执法风险防控、处置疑难复杂情况能力的目标。

培训期间,学员们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及金融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和监督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交流。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课程内容丰富全面、安排紧凑、专业性强,切合金融监管的工作实际,既有理论概括,又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法,既有实务讲解,又给出了解决问题对策,不仅解答了执法人员监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也为日后依法合规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了有益参考借鉴,对提升金融领域执法人员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执法水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为今后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指明了方向。接下来,将尽快熟悉和掌握执法监管规定和具体程序,准确高效地运用到具体工作中。

下一步,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着力点,努力推进全区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执法办案和协调监督质效。


主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工作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地址:自治区人民政府院内东配楼304、305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0000043 宁ICP备13001332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