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督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3号代表建议

发表时间: 2022年07月22日 编辑录入: 来源: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7月21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左权带队,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督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制定出台《自治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代表建议。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有关领导、提出建议的代表,以及建议主办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协办单位自治区公安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妥永苍主持会议。

沈左权指出,自治区政府和建议承办单位采取一系列创新举措,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走深走实。承办单位拓宽沟通联系渠道,全面了解代表意图,阶段性地向代表报告工作进度。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主动协调协办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形成办理合力,在较短时间内拿出了高质量的文本草案,体现了尽责和担当。

沈左权强调,《实施细则》的出台,对于降低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承办单位作为金融监管的核心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尽职尽责做好文件制定后续工作和落地落实工作,通过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贡献力量。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王小成汇报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成立了《实施细则》起草专班,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借鉴外省区经验,起草形成《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经多次修改,目前已基本成熟。现已提请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将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全区执行。下一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要求,持续抓紧抓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担负起主办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代表建议,切实做到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提出建议的两位代表对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积极工作以及扎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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