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推动贯彻落实金融服务能源保供工作

发表时间: 2021年10月25日 编辑录入: 来源: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服务一处

为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全区今冬明春能源供应保障工作部署,落实赵永清常务副主席在全区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金融服务能源保供相关工作第一时间做出安排部署,及时向各金融机构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开展调研,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10月18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琼组织召开全局副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全区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今冬明春能源供应保障的通知》,对金融服务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定了负责领导和牵头处室,明确了工作职责。会上,吴琼局长强调,各处室和各金融机构要强化大局意识,充分认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优化煤电、煤炭行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指导金融机构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中长期的关系,密切跟踪供需形势,提前做好供需研判,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保供机制,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压紧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全力以赴做好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任文斌于10月18日—19日会同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和宁夏银保监局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石嘴山市相关煤、电、水、气企业的融资需求进行了调研摸底,深入了解相关企业在生产经营和融资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听取市、县(区)相关部门落实金融服务能源保供工作精神情况的汇报,并对银行、保险、融资性担保等机构服务能源保供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同时,根据调研摸底情况,与自治区能源保供金融财税专班沟通,为相关政策措施制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能源保供工作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决落实“五保”目标,扎实做好金融支持能源保供相关工作。

一是切实推动各金融机构全面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服务煤电行业正常生产和商品市场有序流通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金融的服务作用,有效保障资金供给。

二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我区能源企业的实际融资需求,配合自治区财政制定我区金融服务能源保供的相关具体工作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煤电企业的信贷投放和转续贷支持,切实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积极配合能源保供金融财税专班工作,及时听取反映金融机构和企业的需求和意见,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版权所有: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运营维护: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自治区人民政府院内东配楼304、305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0000043 宁ICP备13001332号-4